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审判执行
追偿无果起纠纷 法院调解显温情
作者:邓瑞芳  发布时间:2024-11-19 15:50:42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分期支付原告某公司代偿款及逾期罚息10441.52元。

20234月,被告张某通过网络贷款平台从某银行贷款18000元,原告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发放后,张某按照约定向银行归还了前六期贷款本息,后再未还款。某公司依约向银行履行了担保责任,代张某偿还余下贷款本息共计9642.4元。某公司向张某追偿未果,故诉至法院成讼。

因本案标的小,调解可能性大,承办法官在庭前主动联系张某,了解具体案情。张某陈述其因身患严重疾病,目前正在医院化疗,确实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希望某公司能给予半年缓冲期,待其治疗结束后再分期还款。为此张某提供了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等材料予以佐证。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某公司,将张某目前的困难告知某公司并建议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嘉惠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投稿信箱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