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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烦“薪”事 法院诉前调
作者:丁墨君  发布时间:2024-11-05 15:58:37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拖欠劳动工资纠纷案件。

原告方某桂等19人在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从事服装生产工作,由于被告长期拖欠原告工资共计7.5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无其他涉诉案件,企业信用良好,为快速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企业工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中,承办法官经过了解,原告方某桂等19人虽同在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但因该公司内部管理规则,方某桂等19人被不同的分包人管理,双方就工资金额存在较大分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某服饰有限公司与公司负责人耐心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某服饰有限公司当场给付其中11件标的较小案件,并承诺剩余案件款项在1120日前付清,困扰方某桂等19人的烦“薪”事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贾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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