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兑现“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胜诉当事人权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10月25日清晨6时30分,在六安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桂云峰一行的现场督导下,在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见证下,舒城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出发!”随着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笑琳一声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决心,按照预定方案,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聚焦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及5万元以下终本案件,采取拘传、拘留被执行人,查控、处置车辆等措施,力争最大限度实现执行到位。
和解不履行 拘留反省!
2021年11月,许某驾驶加装雨棚的电动车,将前方行人阙某撞倒,造成阙某伤残。2023年5月,经法院判决,被告许某赔偿原告阙某各项损失计31万余元,扣除许某已垫付的医药费,实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许某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并主持双方调解,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可许某履行了部分款项后,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继续履行。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提前摸排许某行踪,将许某拘传至法院,面对这并不苛刻的还款条件,被执行人许某却称现在没有还款能力,显示出拒不支付的消极态度,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许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进一步督促民生案件执行到位。
传唤不理睬 上门拘传!
2021年11月,汪某向杨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利息,约定2022年8月还清,但借款到期后,汪某未兑现还款承诺于2024年3月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扣除多余利息作偿还本金,被告汪某向原告杨某还款7.3万余元。杨某胜诉后申请对汪某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汪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汪某不但拒收,还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干警对其的传唤,而经查询汪某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为督促汪某尽快还款,集中执行前,执行干警仔细谋划部署,于25日一早,迅速赶往汪某家中,成功将汪某拘传至法院,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面对强制措施的震慑,汪某一改消极躲避态度,当即表示能筹钱还款,双方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汪某当场还款3万元,下剩款每月分期还清,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3人,搜查1次,罚款2000元,执行完毕案件4件,执行和解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28.2万元。
大道至简,实干为先。舒城法院将继续加大集中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民忧、惠民生,持续营造“惩失信、惩拒执、守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