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7月17日,义安区法院五松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两被告当庭向原告交付了现金2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分别向洪某借款,并约定了利息。后双方因还款问题协商未果,洪某故将张某、王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案后,经仔细查阅卷宗认为两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故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两被告对借款本金均无异议,但对借款利息及抵押车辆的交付产生分歧。为避免案件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失信后果等多角度对两被告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与王某立即筹集资金,当庭向洪某支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