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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安徽省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5-28 12:01:57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527日,安徽高院、安徽省总工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何树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云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高院指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预防化解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法院要切实增强做好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不断提升劳动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切实抓好联席会议成果落地落实,进一步深化协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推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提升工作绩效。要结合各自实际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共同推动全省市县级法院、工会组织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将工作机制转化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省总工会指出,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协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风险防范,突出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以及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在促推劳动纠纷诉源治理方面作用,健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基层工会预防调处职能,协同推进“工会+法院”劳动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全覆盖和实质化运行。要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协作模式,通过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完善劳动争议案件数据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畅通工会参与司法渠道等方式,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携手打造“工会+法院”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品牌。

会上,双方围绕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商定建立工作机制。


 

来源:安徽省总工会、安徽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王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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