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一面锦旗送到了南谯区法院乌衣法庭庭长唐超的手中,感谢唐法官身怀六甲,依旧坚守岗位,倾心尽力的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
该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江苏某景观公司承包了安徽某置业公司一楼盘的绿化工程,因双方对施工进度、质量有争议,原告发函解除合同,要求江苏某景观公司退场。江苏某景观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其未付工程款等共540余万元及赔偿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并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被告应诉并提出反诉,要求江苏某景观公司支付工程检测及维修整改费用、工期延误违约金等费用240万元。同时,被告提出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其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
唐法官考虑到若案件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审理,需要进行各种鉴定,不仅会耗时耗力、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审理周期还将无限延长。为此,唐法官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一同对工程量、工程价款进行核对,明确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双方的客观需求制定三套调解方案,最终将双方的本诉请求和反诉请求在一案中一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