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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引矛盾 法官调解促履行
作者:甘泉  发布时间:2023-03-23 13:13:13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谯城区法院十九里法庭成功线上调解一起涉外省企业的合同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原被告双发当事人就欠款纠纷自愿达成和解,被告当日向原告支付了欠款。

原告系外省某策划代理公司,于2021年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广告传播策划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签订补充协议两次续期。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公司某项目提供广播传播策划相关服务,被告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服务期限经续期后为20211210日至202289日,服务费用总价为763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却一直仅支付了服务费99000元,剩余664000元一直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原告为外省企业,承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电话联系当事人,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并多次和双方当事人分别谈话,单独沟通,细致地讲解法律法规。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对违约金的主张,被告当日支付给原告剩余全部欠款。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理涉企纠纷案件,谯城区人民法院加大对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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