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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法院:农民工受工伤索赔难 法院倾力执行解民忧
作者:丁岚  发布时间:2023-03-15 09:40:48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感谢你们周末还在为我的案件来回奔波,不然我还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这赔偿款……”312日,定远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当场收到了2.5万余元执行款后,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谢道。

20221,家住定远县的李某在胡某承包的某工程处从事木工支模作业,使用电锯切割模板时,被电锯割伤左手食指,导致手指缺损。受伤后,李某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向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经劳动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胡某支付医药费及工伤待遇费共计5.92万元。约定期满后,胡某未按约支付赔偿款,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胡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法官释法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然而胡某在支付2.4万元执行款后却再次失约,并躲避执行。312日,该院执行110干警在申请人的带领下将匿藏的胡某抓获并拘传到法院。因胡某拒绝履行,该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得知自己将要被拘留后,胡某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态度立马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即立即通知朋友凑钱。随后,胡某的朋友匆匆赶到法院当场将其拖欠的2.5万余元赔偿款转账给申请人李某。至此,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王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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