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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难 法院调解获赔偿
作者:何鸣  发布时间:2023-03-14 10:49:07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39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李某某将筹集的赔偿款105000元当场给付申请人司某某。

202111日,李某某骑三轮车经过滁州市丰乐北路路段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司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司某某腰椎骨折。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某某无责任。经鉴定机构鉴定,司某某构成十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20232月,司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某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款项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员的劝解下,李某某表示会尽快筹钱支付赔偿款。39日,李某某带着筹来的赔偿款来到法院,当场给付司某某。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调解员叮嘱李某某今后骑车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责任编辑:王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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