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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小案大温情”一起交通事故案当庭调解履行
作者:占正武 徐红  发布时间:2023-03-13 12:57:31 打印 字号: | |

安徽法院网讯  38日,在桐城市法院立案庭法官的调解下,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化解,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

20223月,原告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路上,与张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原告诉请的赔偿数额不高,事故车辆也投保了保险,为尽早让原告拿到赔偿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利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引导互谅互让,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愿并签订调解协议,胡某也当庭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



 
责任编辑:王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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