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立足审判职能,把“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转化为“为企优环境”生动实践。
一是出台惠企服务举措,构建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制定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六条举措,出台六条司法便企惠企举措。设立涉企案件诉讼服务专门窗口,实现涉诉企业法律咨询、立案、送达等事项“一窗通办”。公布市县两级法院负责人联系方式,建立企业家约见院长“直通车”制度。
二是深化涉企执行攻坚行动,聚力实现企业债权。6月2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持续加大对拖欠企业债务、涉党政机关、涉黑恶财产等六类重点案件执行力度。全市法院当日执结案件21件,拘传被执行人39人,执结金额114.26万元,强制腾退房屋3套。
三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实效。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专门机构,共同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政府建立资产处置平台,对破产重整案件资产盘活困难及破产清算变现困难的项目资产,由平台公司托底处置,促进资产盘活。加强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障,会同市人社部门出台工作指引,明确法院、人社、破产管理人责任,依法保障职工、农民工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四是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与市营商环境办公室联合开展“法官送法进千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组织十余家企业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有针对性地讲解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增强司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